
【法】 notice of trail
hold a court; open a court session; sitting
【法】 court in session; hold a court; open a court; session; sitting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在漢英法律術語體系中,"開庭通知"對應的規範譯名為"Court Hearing Notice"或"Summons to Court",指司法機關依據法定程式向訴訟參與人發出的正式文書,載明案件審理的時間、地點及權利義務。其核心要素包含:
法律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法院應在開庭前10日将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并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開庭時間等程式信息(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庫)。
内容要件
須明确标注案號、當事人身份、法庭地址、出庭時間及未到庭後果,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27條規定的缺席審判規則(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彙編)。
域外法系對照
普通法系中的"Notice of Trial"具有相似效力,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Rule 40要求通知須包含陪審團審理聲明(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該術語在權威法律辭書中定義為:"A written directive issued by judicial authorities to inform litigants of trial commencement details, bearing legal consequences for non-compliance"(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及實務操作,“開庭通知”是法院在案件審理前向訴訟參與人發送的法律文書,用于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參與要求。以下是具體解釋:
定義
開庭通知是法院在開庭前向當事人、證人、鑒定人等訴訟參與人發出的正式文件,明确案件開庭的案由、時間、地點及需參與的訴訟活動類型。
法律依據
基本信息
包括案由(案件類型)、開庭時間、地點,以及要求參與的訴訟活動(如舉證、質證等)。
法律後果提示
通知經合法送達後,受送達人需按時到庭,無故缺席可能影響訴訟權利(如被告缺席可缺席判決)。
對公開審理的案件,法院需提前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時間及地點,以便公衆旁聽。
開庭通知是保障訴訟程式合法性的重要環節,其内容和形式需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當事人收到通知後應妥善準備,确保準時參與,避免不利後果。如需進一步了解送達細節,可參考《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