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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航通知單英文解釋翻譯、開航通知單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ailing cards

分詞翻譯:

開航的英語翻譯:

begin navigation; disembogue; set sail

通知單的英語翻譯:

requisition
【化】 job order
【經】 letter of notice; requisition

專業解析

開航通知單(Sailing Notice / Departure Notice)的漢英詞典釋義與專業解析

一、核心定義

“開航通知單”指航運公司或承運人向托運人、收貨人、港口代理等相關方發出的正式文件,用于通知船舶的離港時間、航次信息及貨物動态。其英文對應術語為Sailing Notice 或Departure Notice,國際航運業通用。該單證是海運流程中的關鍵節點文件,标志着貨物已裝船完畢并即将啟運。

二、核心要素與功能

  1. 船舶動态信息

    包含船名(Vessel Name)、航次號(Voyage Number)、離港時間(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ETD)、預計到港時間(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ETA)及啟運港/目的港(Port of Loading/Destination)。此類信息确保各方實時掌握運輸進度,協調後續操作。

  2. 貨物狀态确認

    列明提單號(B/L Number)、集裝箱號(Container Number)、貨物描述(Cargo Description)及裝船日期,确認貨物實際裝載情況,作為物權轉移和責任劃分的依據。

  3. 責任劃分節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六條,承運人對集裝箱貨物的責任期間“從裝貨港接收貨物時起至卸貨港交付貨物時止”,開航通知單的籤發标志承運人責任正式生效。

三、法律效力與行業規範

開航通知單受國際公約與國内法雙重約束:

四、應用場景與關聯方

權威參考來源

  1. 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诠釋文件(IMO Convention Guidelines
  2. 中國交通運輸部《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Ministry of Transport PRC
  3.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海運單證标準化指南》(UNCTAD Transport Documents

總結

開航通知單是海運物流鍊中具法律效力的操作文件,其核心價值在于同步船舶動态、确認貨物狀态并界定承運責任。其内容需嚴格遵循國際公約及國内法規,确保運輸環節的可追溯性與權責明晰性。

網絡擴展解釋

“開航通知單”是航運領域的專業術語,指船舶或航班在啟航前向相關方發出的正式通知文件。其含義可拆解為兩部分:

  1. 開航
    指船舶開始航行或新航線正式啟用,包含兩種場景():

    • 新開辟的航道、解凍河道首次通航,或新民航航線開始運行;
    • 船隻或飛機按計劃出發(如“啟碇”“起航”)。
  2. 通知單
    一種正式告知文件,通常用于傳遞業務信息()。例如:

    • 國際彙款時郵局發出的彙款通知書;
    • 物品投遞後的回執或軍事人員食宿安排命令。

組合含義
“開航通知單”即船舶/航班運營方在啟航前向港口、貨主、代理等發送的單據,内容可能包含航次、時間、貨物明細等,英文對應“sailing cards”()。其作用是确保各方協調準備,保障航行順利。

應用場景
常見于國際物流、港口管理等領域,例如集裝箱船離港前需向海關和貨代發送該通知單,确認裝運詳情及離港時間。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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