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rejected part
【化】 rejection
assembly; components; parts; subassembly; unit
【計】 E; packing unit; U
【化】 element
【經】 part; parts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計】 OR
hardware; part; spare parts
【經】 part; parts
在機械制造與質量管理領域中,“拒收部件或零件”指通過檢驗流程判定為不符合預設技術标準或合同條款的産品,英文對應為"Rejected Components/Parts"。該術語包含三個核心判定維度:
技術參數偏差
依據ISO 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當部件尺寸公差、材料硬度等指标超出設計圖紙允許範圍時即觸發拒收判定。例如發動機活塞直徑超出公差±0.005mm即屬典型拒收案例。
功能性缺陷
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ASME)标準明确,存在裂紋、氣孔等影響使用安全的鑄造缺陷,或電路闆焊點虛接導緻功能失效的部件必須拒收。
文件合規性缺失
根據中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缺少材質證明書、熱處理記錄等追溯性文件的産品,即使實物質量合格仍構成法定拒收事由。
該術語在供應鍊管理中的應用場景包括:來料檢驗(IQC)、生産過程控制(IPQC)和出貨前終檢(OQC)三大質量控制節點。企業通常依據ASTM E29标準建立分級拒收機制,設置臨界值(Critical)、嚴重(Major)、輕微(Minor)等缺陷等級分類标準。
“拒收部件或零件”是指在采購、生産或交易過程中,買方或接收方因特定原因拒絕接受某些部件或零件的商業行為。以下是具體解釋:
定義與核心原因
當部件或零件存在質量問題(如材料缺陷)、規格不符(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參數)、文件缺失(如檢驗報告不完整)或安全标準不達标時,接收方可能拒收。此外,物流損壞(如運輸中導緻部件變形)也可能引發拒收。
應用場景
常見于制造業和供應鍊管理,例如汽車廠商拒收不符合安全标準的刹車零件,或電子企業拒收未通過環保認證的電子元件。在進出口貿易中,還可能因海關檢驗不合格而拒收。
法律與合同依據
拒收行為需基于雙方籤訂的采購合同條款或行業标準(如ISO質量管理體系)。接收方通常需提供書面說明,并附檢測報告等證據。
後續處理
拒收後常見處理方式包括:退回供應商、要求更換合格品、協商折價接收或終止合作。部分行業(如航空)會建立供應商黑名單,對多次被拒收的供應商限制采購。
注:更多案例可參考供應鍊管理相關文獻或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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