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honoured
protest; refuse payment; repudiate; repudiation
【經】 dishonour; dishonour a bill of exchange
“拒付的”在漢英法律及商業語境中對應英文術語“dishonored”或“non-payment”,指付款義務方拒絕履行支付票據款項的行為。該術語常見于彙票、支票等金融票據場景,具有以下三層核心含義:
法律效力層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一條,彙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對背書人、出票人及彙票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此行為會觸發票據權利人的法定救濟程式。
商業實務特征
拒付行為需滿足形式要件,包括:① 票據到期日已至;② 付款人明确表示拒付;③ 制作書面拒絕證書。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6條對此有詳細操作規範。
經濟後果影響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數據,2024年全國支票拒付率約為0.37%,主要成因包括賬戶餘額不足(68%)、印鑒不符(22%)和票據瑕疵(10%)。持續拒付将導緻付款人被列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不良記錄名單。
“拒付”是金融和商業領域的重要概念,主要指拒絕支付款項的行為。根據不同場景,其定義和表現形式有所差異:
拒付指在交易或票據流轉中,付款方明确拒絕或事實無法履行支付義務的行為。常見于彙票交易、跨境支付、信用卡消費等場景。
票據場景
跨境交易場景
用戶通過發卡行申請拒付後,觸發卡組織、收單機構參與的舉證和判責流程,常見于商品質量争議或未收到貨物的情況。
其他場景
以上内容綜合了彙票、跨境支付、信用卡等多個領域的拒付定義及處理機制,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場景的流程,可參考相關法律條文或金融機構的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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