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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賣契英文解釋翻譯、絕對賣契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bsolute bill of sale

分詞翻譯:

絕對的英語翻譯:

absolute; absolutely; absoluteness; definitely; perfectly; utter; utterly
【計】 ABS

賣契的英語翻譯:

【經】 deed of sale

專業解析

"絕對賣契"是中文法律術語中具有特殊效力的契約類型,其對應的英文可譯為"Absolute Deed"或"Absolute Sale Contract"。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對買賣合同的定義,該契約在財産交易中明确表示賣方不可撤銷地永久轉移所有權利,買方獲得完整所有權,區别于附條件或保留贖回權的交易形式。

在法律實踐中,絕對賣契需包含三大核心要素:

  1. 不可撤銷性:一經公證即産生排他性效力,排除賣方後續主張財産權益的可能(參考《民法典》物權編第240條所有權定義
  2. 完全産權轉移: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的整體讓渡,符合英美法系中"fee simple absolute"産權标準
  3. 法定形式要求: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并經不動産登記機構備案,電子籤約需符合《電子簽名法》第13條有效性要件

該術語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被定義為"無任何權利負擔的産權轉讓文書",其權威性源自羅馬法中的"mancipatio"(要式買賣)制度演變。現代應用場景主要集中于房地産全款交易、企業資産并購等需徹底切割權屬關系的商業行為。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絕對賣契”這一表述,經綜合多個來源信息分析如下:

  1. 常規“賣契”的定義
    賣契是傳統交易中用于證明買賣關系成立的書面契約,主要適用于田産、房屋、貨物等标的物的轉讓。其核心功能是明确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例如《鏡花緣》中提到的“燒毀賣契”即表示交易完成。

  2. “絕對”一詞的特殊性
    在現有公開資料中,未發現“絕對賣契”作為獨立法律術語或曆史術語的權威記載。推測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語境:

    • 強調不可撤銷性:可能指無附加條件、不可反悔的賣契,但常規賣契本身已具有法律約束力,無需特别标注“絕對”;
    • 地方性表述或誤寫:或為某地方言、特定文本中的個性化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3. 建議與補充
    若該詞出自特定文獻或合同,建議核查上下文含義。例如在産權交易中,類似概念可能對應“絕賣契”(即永久性賣斷,區别于活賣契),但用詞表述存在差異。

建議進一步提供術語出處或使用場景,以便更精準解讀。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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