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enarist
play; scenario; script
writer; author; composer; pen; scribe; storyteller; yarnsmith
【法】 writer
劇本作家(英文:Playwright/Screenwriter)是以文字創作為核心的專業創作者,專注于構建戲劇、影視或多媒體作品的叙事框架與對話内容。其職責涵蓋故事結構設計、角色塑造、場景描述及台詞編寫,需具備文學功底與影視語言的雙重素養。
從行業标準看,劇本作家的核心價值體現在三個層面:
權威定義可參照《牛津戲劇與表演百科全書》(Oxford Encyclopedia of Theatre and Performance),其中明确劇本作家需掌握“沖突構建”與“人物弧光”的創作方法論。美國電影學院(AFI)的課程體系則強調編劇必須具備“主題可視化”能力,即通過具體場景傳達抽象概念。
職業認證方面,國際劇作家協會(International Playwrights' Forum)與英國編劇家協會(Writers' Guild of Great Britain)均設有行業準入标準,涉及劇本格式規範(如好萊塢标準劇本格式)、版權登記流程等專業技術要求。
劇本作家(或稱為編劇、劇作家)是專門從事劇本創作的專業人員,其核心職責是将故事轉化為適用于影視、戲劇、舞台劇等表演形式的文字作品。以下是關于該職業的詳細解析:
劇本作家指以文字形式創作戲劇、影視、舞台劇等表演藝術底本的專業人員,需具備故事構思、角色塑造、情節設計等能力。根據創作領域不同,可分為:
對比項 | 劇本作家/編劇 | 傳統作家 |
---|---|---|
創作目标 | 為表演服務,強調可視化和對話 | 文學性為主,側重文字表達 |
輸出形式 | 分鏡腳本、場景指示等 | 小說、散文等純文本 |
協作需求 | 需與導演、演員等頻繁互動 | 通常獨立完成創作 |
如需了解更多細分領域(如劇本殺創作流程),可參考、9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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