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tributor
chip in; come through; contribute; endow; give
【經】 donations and contributions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捐助人(Donor)指自願向個人、機構或公益項目提供資金、物資或其他資源支持的個體或組織。在漢英詞典中,其核心釋義為:
捐贈行為的主體,強調主動、無償的資源轉移行為,通常出于公益、慈善或社會責任目的。
捐助行為需基于自主意願,且不要求直接回報(如《慈善法》第34條)。例如:企業向災區捐贈物資屬于典型捐助行為。
包括貨币、實物(如醫療設備)、知識産權(專利授權)或服務(志願者時間)等。
涵蓋自然人、企業、基金會等,如個人資助貧困學生(自然人)、公司設立獎學金(法人)。
第34條明确定義捐贈屬性,全國人大官網提供法律文本:
商務印書館出版,收錄“捐助”詞條釋義(頁碼:P685)。
"Donor"定義為資源提供方,強調發展援助場景:
該基金會公示了2023年度主要捐助人名單,包括10家企業及126名個人。
As a regular donor, he contributes monthly to wildlife conservation projects.
(注:法律條款及機構定義具有時效性,建議通過上述來源鍊接獲取最新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範,"捐助人"的定義和權利義務可歸納如下:
捐助人是指以公益為目的,自願将財産無償轉移給非營利法人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其核心特征包括:
捐助人享有以下法定權利:
根據《民法典》和特别法規定,捐助人包括: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民法典》第94條取代了原《民法總則》相關規定,構成當前法律適用的核心依據。具體個案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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