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signment shipment
【經】 consign; consignment; consignment sales; on consignment
sale on consignment; shipment outward
deliver goods
【經】 dispatch
寄銷發貨(consignment delivery)是國際貿易和商貿流通領域常見的交易模式,指供應商(寄銷方)将貨物發送給經銷商(承銷方),但貨物所有權在銷售完成前仍歸供應商所有的一種合作形式。以下是關鍵釋義點:
法律定義與術語對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4條,寄銷屬于"行紀合同"範疇,供應商(委托人)委托經銷商(行紀人)以經銷商名義銷售貨物,經銷商收取傭金。對應的英文術語為"consignment delivery",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将其定義為"貨物交付但所有權保留"的貿易安排。
核心流程特征
該模式包含三階段:①供應商發貨至經銷商倉庫;②經銷商展示并銷售商品;③按實際售出數量結算貨款。未售出貨物可退回供應商,經銷商不承擔庫存風險。此特征在商務部《商貿流通術語标準》中被列為"風險轉移滞後型交易"的典型案例。
財務處理規範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寄銷商品在售出前不得确認為銷售收入,供應商需在資産負債表中将貨物列為"委托代銷商品"科目。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15)同樣規定需滿足"控制權轉移"條件才能确認收入。
適用場景與行業
主要應用于兩類場景:①新産品市場測試,如電子産品廠商通過電器連鎖店寄銷;②高價值商品流通,例如藝術品拍賣行與畫廊的合作模式。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2023年行業報告顯示,寄銷模式在汽車零配件、醫療器械領域的應用率已達37%。
“寄銷發貨”是商業貿易中的專業術語,結合了“寄銷”和“發貨”兩個環節的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寄銷(Consignment)
指商品所有者(寄銷人)将貨物委托給承銷人代為銷售,但所有權在售出前仍歸寄銷人所有。其特點包括:
發貨(Shipment)
在寄銷模式下,發貨特指将貨物從寄銷人處轉移至承銷人處的過程。此時發貨并非完成銷售,而是進入待售狀态,需滿足以下要求:
“寄銷發貨”即寄銷人将商品發送至承銷方代為銷售的全流程。其核心特征為:
常見于國際貿易、零售渠道拓展等場景。例如:制造商将商品寄存在沃爾瑪(承銷方),售出後沃爾瑪抽取傭金并返還貨款。
如需了解具體操作流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完整說明。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