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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之受領英文解釋翻譯、标的之受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cceptance object

分詞翻譯:

标的英語翻譯:

mark; sign
【醫】 guide; mark; marker; scale

之的英語翻譯:

go; leave; of; somebody; something; this

受的英語翻譯:

accept; bear; endure; recieve; stand; suffer

領的英語翻譯: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醫】 manchette

專業解析

标的之受領的法律釋義與英譯解析

“标的之受領”是民法與合同法中的核心概念,需從“标的”與“受領”兩部分解析:

  1. 标的(Subject Matter)

    指合同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包括物(如貨物)、行為(如服務)或權利(如知識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而債權的客體即為“标的”。

    英譯對照:在英美法中,“标的”常譯為"subject matter of the contract" 或"object of the obligation"(參見《元照英美法詞典》"subject matter"詞條)。

  2. 受領(Acceptance/Receipt)

    指債權人以享有權利的意思接受債務人的履行行為,其性質為準法律行為。區别于單純的“接收”,受領需具備受領權(如債權人或其代理人),且需符合債務本旨(《民法典》第509條)。

    英譯關鍵

    • "Acceptance":強調對履行行為的同意(如接受服務成果);
    • "Receipt":側重對實物的物理接收(如收取貨物)。
  3. 标的之受領的整合含義

    即債權人有權且合法接受合同約定給付的行為。其法律效果包括:

    • 消滅債務(《民法典》第557條);
    • 轉移标的物風險(如《民法典》第604條動産交付規則)。

      英譯規範

      "Acceptance of the subject matter"(側重權利行使)或"Receipt of the contractual object"(側重事實行為),具體語境需區分。例如:

      “買受人對标的物的受領義務”譯為"obligation to accept the subject matter"(《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0條)。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釋義(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560.htm

  2. 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數據庫)

    https://lawyer.get.com.cn/dict

  3.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https://uncitral.un.org/zh/texts/salegoods/conventions/sale_of_goods

網絡擴展解釋

“标的之受領”是法律和合同領域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部分:

一、構成要素解析

  1. 标的:指合同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如貨物、服務或知識産權等(如所述合同标的物種類)。
  2. 受領:包含雙重含義:
    • 接收行為的完成(物理層面)
    • 對标的物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認(法律層面)

二、法律意義及後果

  1. 風險轉移:受領行為常伴隨标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如提及的标的物領受效力)。
  2. 義務觸發:受領後可能觸發付款義務或其他附隨義務(參考提存規則)。
  3. 抗辯權限制:受領後原則上不得以标的物瑕疵為由拒絕履行主要義務,但隱蔽瑕疵除外(結合行政法類推解釋)。

三、應用場景示例

注意事項:受領不等同于所有權轉移,需結合合同條款判斷(參考關于受領與物權變動的關系)。特殊标的物(如不動産)受領需履行法定登記程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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