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辮子"在漢英詞典中的釋義包含多重語義層次,其核心概念可歸納為以下三個維度:
一、形态學定義 作為發型名詞,指将頭發分股交叉編織而成的條狀物。英語對應詞項包括"braid"和"pigtail",前者強調編織工藝,後者側重垂墜形态。該釋義源自《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辮子的基礎定義。
二、社會語言學延伸 在特定曆史語境中特指清朝男性發型制度,英語表述為"queue",該詞項被收錄于《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曆史詞條,反映17-20世紀中國社會特有的文化符號。據《清史研究》記載,1645年清廷頒布"剃發令",規定"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使辮子成為政治效忠的強制标識。
三、隱喻性用法 比喻可供批判的把柄或弱點,對應英語短語"handle (for criticism)"。此語義演變可見于《漢語比喻義詞典》詞條分析,該用法最早見于晚清文獻,如梁啟超《變法通議》中"授人以辮"的批判性表達。
民俗學研究顯示,漢族傳統婚俗中新娘辮子的解編儀式象征身份轉換,《中國民俗文化概論》記載了江浙地區"解辮绾髻"的婚禮程式。當代語言學調查表明,方言中仍保留"辮蒜""辮麻"等複合動詞用法,印證了該詞從具體到抽象的詞義發展軌迹。
“辮子”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含義
指将頭發分股交叉編織成的條狀發型,如“馬尾辮”“麻花辮”。這種發型常見于不同文化中,尤其曆史上中國清代男性需留辮發,未婚女子也常以此造型(提到古代兒童亦有梳辮發的風尚)。
2. 比喻義
常被引申為“把柄”,如“抓辮子”“揪住辮子不放”,表示利用他人的過失或弱點進行攻擊(、8、9均提及此用法)。
3. 類似形态的物體
可指代外形似辮子的物品,例如“蒜辮”(編成串的大蒜)、“草帽辮”(編織草帽的條狀材料)等。
4. 曆史與文化背景
辮發在清代是強制性的男性發型政策,所謂“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例句)。此外,梳辮子的習俗也存在于其他民族和地區,如西北少數民族(引《梁書》)。
5. 種類與樣式
按編法可分為單辮、雙辮、多辮;按造型有馬尾辮、羊角辮等。現代發型中,辮子仍是流行元素,常與裝飾物結合使用。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文化延伸,可參考、4、9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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