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bidden degrees
prohibit; forbid; enjoin; estop; inhibit; interdict; suppress
【計】 inhibition
【醫】 abolition; interdiction; taboo
【經】 interdiction; prohibit; restraint
intermarriage; intermarry
【法】 degree; degree of relationship; gradus
禁止通婚的親等是指基于血緣或法律拟制關系形成的親屬等級範圍内,被法律或社會規範明确限制締結婚姻關系的制度。這一概念在比較法中普遍存在,但具體範圍因文化傳統和立法體系存在差異。
一、親等的法律定義與計算方式 親等是衡量親屬關系遠近的計量單位,中國采用羅馬法親等計算制度:
二、中國現行法律規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親屬範圍包括:
三、比較法視角下的差異
四、禁止通婚的立法考量
注:具體法律適用需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和地方性法規的特别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禁止通婚的親等”指法律明确禁止結婚的親屬範圍,主要涉及血親關系的遠近劃分。以下是具體解釋:
禁止通婚的親等指法律基于倫理和優生考量,對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内旁系血親的婚姻禁止規定。具體包括兩類:
直系血親
指有直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無論相隔多少代均禁止結婚。例如:
三代以内旁系血親
指出自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旁系親屬,包括:
中國采用“代際計算法”劃分親等範圍:
提示:具體案例需結合實際情況判斷,建議通過司法或民政部門進一步咨詢。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民法典》或權威法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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