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form of the economic system
經濟體制改革(Economic System Reform)指通過調整生産關系與資源配置方式,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系統性變革。該概念在中國語境中特指1978年以來實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包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價格雙軌制并軌、財稅分權改革等核心措施。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報告,改革核心目标包括:
世界銀行2023年《中國經濟簡報》顯示,通過持續改革,中國非公經濟貢獻率已從1978年的0.9%提升至65%以上。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市場化指數達82.7,較改革初期增長近40個百分點。
權威文獻參考:
經濟體制改革是指按照生産關系適應生産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對不適應社會生産力發展的國民經濟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進行的系統性調整。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其本質是通過調整生産關系中的不適應環節,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取代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
所有制結構改革
推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探索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化。
分配制度改革
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農村與城市改革
宏觀調控體系改革
對計劃、財政、稅收、金融等體制進行配套改革,強化市場機制作用。
自1978年啟動以來,經過40餘年改革,我國市場化程度顯著提升,至2008年總體市場化水平已達70%左右。當前已基本建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框架,經濟結構持續優化。
(注:如需了解具體政策演進或最新動态,可參考、4、6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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