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tain; stay
ask sb. to stay; grow; leave; remain; stay
"羁留"作為漢語法律術語和日常用語,其漢英對應釋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法律語境下的強制滞留 指司法機關依法對人身自由的暫時限制,對應英文"detain"或"hold in custody"。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7版,該詞特指"依法扣留,不讓自由行動"的法律程式。例如:"The suspect was detained for further investigation"(嫌疑人被羁留候審)。
二、非自願的被動停留 表示因客觀阻礙無法離開的狀态,英文可譯為"stranded"或"be held up"。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釋義,該用法強調"被迫停留在某處"的客觀事實。如:"Travelers were stranded at the airport due to typhoon"(旅客因台風在機場羁留)。
三、行政程式中的暫時扣留 在出入境管理領域,該詞對應"administrative detention",指邊境機關對可疑人員的臨時審查。根據《牛津漢英法律詞典》,這種羁留通常不超過48小時。例如:"Customs officers detained the passenger for document verification"(海關人員羁留旅客核查證件)。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說文解字》中"羁,馬絡頭也"的本義,引申為對人的約束。在語用學層面,與相近詞"拘留"相比,"羁留"更側重程式性、臨時性限制,多用于司法和行政管理文書。
“羁留”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被迫在外地停留
指因客觀原因(如事務、環境限制等)滞留在異地,無法自由離開。例如:
提到,“羁留”強調“被迫停留”,如因天氣原因導緻行程受阻。
引唐代李商隱詩句“搖落傷年日,羁留念遠心”,體現因思鄉而滞留異地的情感。
被拘禁或羁押
指因法律或強制手段被限制人身自由。例如:
指出“羁留”可表示“羁押”; 引用宋代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中“羁留虜使,責以無禮”,說明對使者的扣留。
現代語境中,“羁留”多用于正式或法律文本,如“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羁留”。日常交流中更常用“滞留”“拘留”等替代詞(綜合、)。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詩文用例或法律場景,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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