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英文解釋翻譯、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化】 free on board unstowed
分詞翻譯:
離岸價的英語翻譯:
【化】 free on board(FOB)
不的英語翻譯: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醫】 a-; non-; un-
包括的英語翻譯:
comprize; consist of; cover; include; incorporate; involve; take in
【經】 including
理的英語翻譯:
manage; natural science; pay attention to; reason; texture; tidy up; truth
艙的英語翻譯:
cabin
【醫】 cabin
費的英語翻譯:
charge; cost; expenses; fee; spend
【醫】 fee
【經】 fee
專業解析
"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 是國際貿易術語中的一個特定表述,其對應的英文是FOB Stowed。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對其含義進行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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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術語定義:
- 離岸價 (FOB - Free On Board): 指賣方在指定裝運港将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并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一旦貨物越過船舷,風險即轉移給買方。賣方需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 理艙費 (Stowage): 指貨物裝上船後,在船艙内進行整理、安置、墊隔和加固等作業所産生的費用。目的是确保貨物在運輸途中安全、穩定,防止損壞。
- 不包括理艙費: 這是對基礎FOB術語的補充說明。在标準的FOB術語下(根據INCOTERMS®規則),賣方僅負責将貨物交到船上(越過船舷),不負責貨物在船艙内的理艙作業及費用。買方需要自行安排并承擔理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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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與費用劃分:
- 賣方責任 (至貨物越過船舷):
- 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裝運港,将符合合同的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
- 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包括貨物成本、包裝費、國内運輸費、裝船費、出口報關稅費等)和風險。
- 提供商業發票、通常的運輸單據(如提單)以及辦理出口所需的一切單據和許可證。
- 買方責任 (自貨物越過船舷起):
- 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将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 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保險費、進口稅費等)和風險。
- 特别承擔理艙費: 買方需要安排并支付貨物在船艙内的理艙費用。這通常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承運人/貨運代理在裝貨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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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關術語的區别:
- FOB Stowed (離岸價包括理艙費): 這是另一個變體。在此術語下,賣方不僅負責将貨物交到船上,還需負責并支付貨物在船艙内的理艙費用。這與“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形成直接對比。
- FOB (基礎術語): 标準的FOB術語本身就不包含理艙費。因此,“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本質上就是對标準FOB術語的明确表述或強調,以避免歧義。INCOTERMS® 2020中,FOB術語下賣方無義務承擔理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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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應用與重要性:
- 明确“不包括理艙費”對于界定買賣雙方的成本至關重要,尤其是在大宗散貨運輸(如谷物、礦砂)或需要特殊積載的貨物運輸中,理艙費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 在籤訂合同時,必須清晰注明是使用FOB (即默認不包括理艙費) 還是FOB Stowed (包括理艙費),以避免後續費用分擔上的争議。
權威性參考來源:
-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這是全球公認的、權威的國際貿易術語規則。INCOTERMS® 2020 對 FOB 術語的定義明确規定了買賣雙方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點(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并明确指出賣方無義務承擔理艙費。這是理解該術語最根本的依據。
- 中國商務部發布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 中國商務部或其下屬機構(如貿易發展局)通常會發布符合國際慣例并結合中國實踐的貿易術語解釋指南,其中會包含對FOB及其變體的詳細說明。
- 權威法律與貿易實務書籍/詞典: 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國際貿易實務》等權威教材或專業詞典,會對FOB及“理艙費”等概念進行專業解釋。
- 參考來源:《國際貿易實務》(黎孝先、王健主編)等經典教材。
“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即FOB 術語的标準含義。它意味着賣方負責将貨物在裝運港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越過船舷),并承擔此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則承擔此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特别需要自行承擔貨物在船艙内進行整理、安置(理艙)所産生的費用。明确使用該表述或标準的FOB 術語,是避免裝運港費用分擔争議的關鍵。
網絡擴展解釋
離岸價(FOB,Free On Board)是國際貿易術語,指賣方在指定裝運港将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後完成交貨,風險與費用在此轉移給買方。關于“離岸價不包括理艙費”的具體含義,需結合以下要點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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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艙費的定義
理艙費指貨物裝船後整理、固定所需的費用,屬于裝運港作業的延伸。根據,标準FOB條款下,賣方僅負責貨物越過船舷前的費用,而理艙費可能涉及裝船後的操作,因此通常由買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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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的變體條款
若合同明确約定“FOBST”(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則賣方需承擔平艙、理艙費用。但普通FOB條款未特别說明時,理艙費默認不包含在賣方責任範圍内,需由買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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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與風險劃分依據
FOB的核心是“船舷為界”原則。賣方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前的一切費用(如出口清關、碼頭費),買方則承擔裝船後運輸、保險及可能産生的理艙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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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确性的重要性
由于各國對“裝船”理解存在差異,建議在合同中明确理艙費的責任方,避免争議。例如,可注明“FOB理艙費由買方承擔”或采用FOBST條款。
标準離岸價(FOB)默認不含理艙費,該費用通常由買方承擔;若需賣方負責,需在合同中特别約定FOBST等條款。實際貿易中,雙方應通過書面條款清晰界定費用劃分。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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