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oint resolution
unite; ally; connect; link; associate; band; joint; combination; federation
linkage; union; alliance
【計】 uniting
【化】 union
【醫】 association; coadunation; coadunition; symphysis; syndesis; union
【經】 associate; coalition; combination; consolidate; consortium; fusion
union
resolution
【經】 decision; resolution
聯合決議(Joint Resolution)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聯合決議"指由立法機構兩院(如美國國會參衆兩院)共同通過、經行政首腦(如總統)籤署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核心特征與法律效力等同于普通法案(Act),但通常用于處理特定臨時性事務或重大政治聲明,例如宣戰、修憲程式、緊急撥款等。
需經兩院分别審議通過,送交總統籤署生效。若遭否決,兩院可分别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否決。
生效後與一般法律具有同等強制力,可修改或廢除現行法。
常見于憲法修正案提案(如美國憲法修正案需國會聯合決議啟動)、國際條約批準、重大政策聲明(如戰争授權)等場景。
聯合決議以"H.J. Res."(衆議院發起)或"S.J. Res."(參議院發起)編號,而法案标注為"H.R."或"S."。
聯合決議多用于時效性事務(如單項撥款)或象征性聲明(如表彰個人),法案則側重長期性規範。
定義援引自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對立法程式的說明(來源:CRS Report R46484)及《元照英美法詞典》對"joint resolution"的釋義。
注:因未檢索到可公開引用的線上詞典條目,概念解釋綜合法律權威文獻與立法實踐。具體案例可查閱美國國會官網(congress.gov)的決議數據庫。
“聯合決議”是由“聯合”和“決議”兩個詞語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兩者的定義及使用場景綜合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聯合
指多方共同參與或結合的行為,強調協作性。例如:
決議
指經正式會議或組織讨論後通過的決定,具有權威性。例如:
聯合決議通常指多個主體(如國家、組織、團體)通過協商共同形成的正式決定,常見于以下場景:
若需具體案例或法律效力分析,可參考權威文件或國際組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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