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連帶責任地英文解釋翻譯、連帶責任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junctly and severally

分詞翻譯:

連帶責任的英語翻譯:

【經】 joint liability; joint responsibility

地的英語翻譯: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術語體系中,"連帶責任地"的規範表述應為"連帶責任",對應的英文術語為"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該制度是中國民事法律體系的核心制度之一,指兩個以上責任主體因法定或約定原因,對同一債務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法律責任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78條,連帶責任的核心特征表現為:

  1. 責任整體性: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責任人履行全部債務
  2. 内部追償權: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可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 法律強制性: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外不得推定適用

在英美法系中,Black's Law Dictionary将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定義為"允許原告向任一被告追索全部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2019]。比較法視角下,中美制度在以下方面存在差異:

實務中該制度主要適用于:

  1. 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合夥企業法》第39條)
  2.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建築法》第66條)
  3. 産品缺陷緻損責任(《産品質量法》第43條)

建議法律從業者特别注意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發布的《關于適用民法典連帶責任規定的解釋(一)》中,對追償權訴訟時效起算點的新規定。

網絡擴展解釋

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多個責任人對同一債務或義務承擔全部清償責任的法律制度。其核心特征在于,債權人可要求任一責任人履行全部債務,而各責任人之間對外承擔整體責任,對内則存在追償關系。以下從定義、特征、法律依據及常見情形四方面詳細說明:

一、定義與核心内涵

連帶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責任人因同一法律事實或約定,對外不分份額、不分先後向債權人承擔全部給付義務。例如,合夥人需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要求任一合夥人償還全部債務()。

二、主要特征

  1. 對外整體性
    各責任人對債務承擔全部清償義務,債權人有權選擇向任一責任人主張全部或部分債權,且被請求方不得以内部份額為由拒絕()。
  2. 對内可追償性
    若某一責任人實際承擔超過其應承擔的份額,可向其他責任人追償超額部分()。
  3. 構成要件
    • 責任人主觀存在過錯;
    • 行為具有違法性;
    • 造成實際損害;
    • 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

三、法律依據

《民法典》明确規定了連帶責任的多類情形,例如:

四、常見適用情形

  1. 合夥債務:全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 保證擔保: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
  3. 共同侵權:多個侵權人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補充說明

連帶責任與按份責任的區别在于:後者各責任人僅按約定或法定比例承擔債務,債權人不能要求某一責任人超額履行()。例如,甲、乙按3:7比例承擔按份責任,債權人隻能分别主張30%和70%。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更詳細的法律條文,可參考《民法典》相關章節或專業法律解讀。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