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abor bargaining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勞資協議”對應的英文術語為“labor agreement”或“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特指雇主與雇員代表通過協商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文件。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規定,其核心内容包括薪酬标準、工時制度、勞動保護、福利保障及争議解決機制等條款。
美國勞工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将其定義為:工會組織與資方就雇傭條件進行集體談判形成的規範性文件,涵蓋工資增長機制、退休金計劃、職業安全标準等關鍵要素。此類協議須符合《國家勞資關系法》(NLRA)第8(d)條關于誠信談判的法定要求。
從比較法視角分析,中國勞資協議更強調政府指導下的協商機制,如《集體合同規定》第五條明确要求協議内容不得低于法定勞動基準;而英美法系國家則側重勞資自治原則,通過國家勞資關系委員會(NLRB)監督談判程式合法性。
國際勞工組織第154號公約指出,有效的勞資協議應包含定期複審條款,确保協議内容適應經濟環境變化。典型範例可見德國《集體協議法》中關于工資自動調整指數條款的設置。
勞資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确立勞動關系、明确權利義務的協議,其具體含義和適用範圍因不同國家或場景有所差異:
一、核心定義
中國法律語境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用于确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明确工作内容、薪酬、保險等權利義務。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必須籤訂書面合同,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國際或特殊行業語境
在資本主義國家或特定領域(如體育聯盟),勞資協議指雇主與工會/員工代表通過集體談判達成的書面合同,涵蓋工資、工時、福利、争議解決等條款。例如NBA的勞資協議規定了球員薪資上限、選秀規則等。
二、關鍵内容
三、補充說明
如需了解具體行業(如NBA)的協議細節,可進一步查閱相關工會或聯盟的公開文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