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ghwayman
"攔路強盜"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術語為"highway robber",指在道路或偏僻地段實施暴力搶劫的犯罪分子。根據《柯林斯高級英漢雙解詞典》,該詞特指"通過武力威脅劫持過往行人和車輛的非法掠奪者",其行為模式通常包含設置路障、持械恐吓等特征。
從法律定義角度,《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其歸類為"在公共道路實施搶劫的重罪行為",強調其與普通盜竊罪的區别在于使用暴力威脅且犯罪場所具有公共屬性。曆史文獻顯示,這類犯罪形式在中國古代被稱為"剪徑",明代《水浒傳》第32回描寫的清風山劫匪即為典型文學例證。
現代法律體系中,該行為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加重情節。牛津大學法律數據庫指出,國際司法實踐中此類犯罪可能同時觸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財産犯罪兩個法律範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2023年犯罪統計報告顯示,高速公路搶劫案中84%涉及武器使用。
“攔路強盜”指在道路等公共場所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搶奪他人財物的犯罪分子。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由“攔路”和“強盜”組合而成,特指在交通要道(如公路、街道)攔截行人或車輛,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行奪取財物的行為。其英文對應詞為“highwayman”,常見于曆史語境中(如18世紀英國公路劫匪)。
法律屬性
根據刑法定義,攔路搶劫需滿足以下要素:
與普通強盜的區别
普通“強盜”泛指所有以暴力搶奪財物的人(如入室搶劫、海上劫掠等),而“攔路強盜”強調作案場景的特定性。例如:
延伸含義
在文學作品中,“攔路強盜”常被賦予浪漫化形象(如俠盜羅賓漢),但現實中其行為具有高度危害性。此外,該詞偶爾被隱喻為“強占公共資源者”,如稱亂收費的部門為“路霸”。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曆史案例,可查閱《刑法》第263條及相關司法案例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