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x mine
【經】 mine
deliver the goods; delivery
【經】 deliver goods; delivery
在漢英貿易術語詞典中,"礦山交貨"屬于國際貿易中特殊場景下的交易方式,對應的英文表述為"Ex Mine"或"Ex Quarry"。該術語指賣方在采礦現場完成貨物交付,買方需自行安排運輸工具并承擔貨物離開礦場後的全部風險與費用。
根據《國際商事合同通則》(UNIDROIT Principles)的解釋,礦山交貨模式下賣方需履行三項核心義務: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貿易實務》教材指出,該條款常見于鐵礦石、煤炭等大宗商品交易,買賣雙方風險轉移點位于礦場裝載區邊界線。實際應用中需特别注意運輸工具銜接問題,建議在合同中明确天氣因素導緻的延遲責任劃分。
世界海關組織(WCO)數據庫顯示,采用礦山交貨條款時,商品報關的"原産地"應标注采礦作業所在國,這與工廠交貨(EXW)存在本質區别。該條款適用于礦産資源禀賦國直接面向終端采購商的貿易場景,常見于中澳鐵礦石、智利銅礦等跨境交易。
“礦山交貨”是貿易術語的一種組合表述,需結合“礦山”與“交貨”兩詞的含義及使用場景綜合理解:
礦山指開采礦石的場所,包括礦井、露天采礦場及相關設施。根據類型可分為:
交貨指賣方按約定将貨物轉移給買方,強調按時、按質完成交付義務。常見于商業合同,涉及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在貿易場景中,“礦山交貨”可能表示賣方在礦山所在地完成貨物交付,即買方需自行承擔從礦山提貨後的運輸、風險及費用。其特點包括:
若涉及具體合同條款,需結合上下文明确以下内容:
建議在實際交易中參考行業慣例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确保條款清晰無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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