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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英文解釋翻譯、扣押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istress

分詞翻譯:

扣押的英語翻譯:

detain; hold in; distrainment; distraint; seize; sequester; sequestrate
【經】 attaching; impound; sequestration

物的英語翻譯: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醫】 agent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扣押物”指由司法機關依法強制扣留、暫時剝奪占有的財物或文件。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對應如下:

一、術語定義

  1. 中文法律定義

    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在訴訟過程中(如偵查、保全、執行階段),依法對涉案財産、證據或可能轉移的資産采取的臨時性控制措施标的物。扣押具有強制性、臨時性特征,目的在于保障訴訟進行或将來判決的執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民事訴訟法》第103條)。

  2. 英文對應術語

    • Seized Property:強調司法機關主動采取強制手段取得控制權(如刑事偵查中扣押兇器、贓物)。
    • Attached Property:側重指為保全債權而扣押的財産(如訴訟保全階段凍結的資産)。
    • Detained Goods:常見于海關或行政扣押場景(如扣押走私物品)。

二、法律特征

三、常見扣押物類型

  1. 刑事領域:作案工具(如刀具、車輛)、贓款贓物、毒品等違禁品。
  2. 民事執行:銀行存款、股權、不動産(通過查封登記實現扣押效力)。
  3. 行政執法:侵權商品(知識産權案)、不合格産品(質檢案)。

權威參考來源

注:以上鍊接均指向中國政府網、全國人大網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的權威文本發布頁面,内容實時更新且具有法律效力。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扣押物”的法律定義及解釋可綜合如下:

一、定義與性質

扣押物指在法定程式中,由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暫時控制的財物,目的是保全證據、保障訴訟或執行程式順利進行。扣押行為限制被扣押人對財物的處置權,但不得侵害其合法權益()。

二、法律依據與適用情形

  1. 行政案件

    • 可扣押與案件直接相關的物品,如治安案件證據、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及證件等()。
    • 法律依據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等()。
  2. 刑事案件

    • 偵查機關可扣押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財物、文件()。
    • 需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制作《扣押決定書》()。

三、程式要求

四、扣押與查封的區别

五、其他要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件中的扣押物處理流程,可參考《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及《行政強制法》等法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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