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ree of capture&seizure clause
扣押免賠條款(Free from Capture and Seizure Clause)是保險合同中常見的專業術語,指保險人對于因政府、軍事當局或其他權力機構實施的扣押、沒收或征用行為導緻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該條款常見于船舶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等領域,屬于除外責任範疇。
根據《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2版)的定義,該條款旨在将“戰争風險”中的政治性強制行為與普通海上風險區分開。中國《海商法》第242條也規定,保險人對于戰争、軍事行動或政府行為引起的損失可免除責任,與扣押免賠條款精神一緻。
從實務應用看,該條款通常與“戰争險”形成互補。例如在國際貿易中,若貨物因進口國海關扣押産生損失,保險人可依據此條款拒賠,但若投保人單獨購買戰争險附加條款,則可覆蓋此類風險。2018年馬士基航運公司某船舶被扣押案件,法院即援引此條款支持了保險公司的免責主張。
需特别注意的是,該條款適用需滿足三個要件:①實施主體為具有強制力的公權力機構;②行為性質屬于主權行為;③損失與扣押行為存在直接因果關系。非政府武裝組織的劫持行為不在此條款免責範圍内。
根據保險條款和相關解釋,"扣押免賠條款"屬于車險中的責任免除情形之一,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定義
該條款明确,當被保險車輛因被政府機構、司法機關等扣押期間發生損失時(如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一規定常見于車險合同的"責任免除"章節。
具體適用場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條款設置目的
保險公司通過該條款規避因非正常使用或不可抗力導緻的高風險。例如扣押期間車輛可能處于無人監管狀态,風險系數顯著增加。
關聯條款提醒
類似免責情形還包括戰争、暴亂、政府征用等不可抗力事件。投保人需特别注意這些條款的例外情形,例如若扣押期間車輛被第三方破壞,可能仍需通過法律途徑向扣押方索賠。
建議投保前仔細閱讀保險合同的責任免除部分,必要時可咨詢保險公司補充特殊險種(如涉水險、盜搶險)來覆蓋特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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