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tice of title
property right
【經】 equities; equity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産權通知”(Property Title Notice)指以書面形式向相關方告知不動産所有權變更、權利限制或法律糾紛的正式文件。其核心功能是為産權交易提供公示效力,維護市場透明度與交易安全。
根據中國《民法典》第209條,産權登記是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産權通知作為登記前置程式,需包含權利人信息、不動産位置、權利類型及限制條款。美國法律體系下,Uniform Commercial Code §9-611 将類似文件定義為“Notice of Transfer”,要求列明債務清償狀态和擔保權益。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
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指出,有效的産權通知制度可使不動産交易糾紛降低37%。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通過電子通知系統(e-Caveat)實現通知實時登記,該模式被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列為示範文本。
“産權通知”是涉及不動産權屬或相關事項的正式告知文件,通常由開發商、物業或相關部門向業主發出。以下為詳細解釋:
産權(Property Right):
指財産(尤其不動産)的所有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例如房屋産權包含對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
通知:
指向特定對象告知需知事項的正式文書,具有時效性和明确的操作指引。
根據示例,此類通知可能包含:
常見于商品房交付後,開發商協助業主集中辦理房産證階段,或二手房交易中産權過戶前的告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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