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體系中,"危險"對應的核心英文翻譯為"danger"和"peril",其完整語義包含三個維度:
客觀危害性:指可能造成傷害、損失或災難的客觀狀态。牛津詞典将其定義為"the possibility of harm or death"(《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第10版,)。如"chemical danger"特指化學物質引發的客觀風險。
主觀感知性:劍橋詞典強調該詞包含"the feeling of being threatened"的主觀認知層面(《Cambridge English Dictionary》,)。這種雙重屬性使其既能描述自然災害等實體威脅,也能表達心理層面的不安。
法律界定性:在司法語境中,布萊克法律詞典将danger解釋為"exposure to liability for injury"(《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強調法律可追責的風險狀态。例如"assumption of danger"指自擔風險的法學術語。
詞源學顯示,漢語"危險"由"危"(懸崖)與"險"(險阻)構成會意字,與英語"peril"(源自古拉丁語periculum"trial, risk")存在意象重疊。現代用法中,danger多指普遍風險,peril側重重大威脅,如《Merriam-Webster》标注peril為"exposure to the risk of death"。
語法功能上,該詞兼具名詞與形容詞屬性:
柯林斯詞典特别指出,形容詞形式"dangerous"在美式英語中可與"hazardous"互換使用(《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危險”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可能造成傷害、損失或負面後果的狀态或因素。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事物本身具有的潛在危害性,或環境、行為中存在的威脅性。例如:
搭配類型 | 示例 |
---|---|
動詞+危險 | 規避危險、預防危險 |
形容詞+危險 | 極度危險、潛在危險 |
危險+名詞 | 危險品、危險系數 |
(注:以上解析基于通用語言學知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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