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t of commission
consign; devolve; entrust; leave; submit; trust; commission; commitment
【經】 accredit; assignation; consignment; delegation; entrust; leave in trust
mandate; refer
act; behavior; deed; conduct; dealing; demeanour; deportment
【計】 behaviour
【化】 behaviour
【醫】 behavior; praxis
委托行為的法律釋義與英譯對照
委托行為指委托人(Principal)授權受托人(Agent)以委托人名義實施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委托人承擔的法律關系。
需委托人明确授權(明示或默示),如籤訂《授權委托書》(Power of Attorney)。
受托人以委托人名義行動(如籤署合同),法律效果歸屬委托人(《民法典》第162條)。
受托人不得超越委托權限(Ultra Vires),否則自行擔責(《民法典》第171條)。
受托人行為産生的權利/義務由委托人直接承受(如合同履行、侵權賠償)。
若受托人未披露委托人身份(隱名代理),第三人可選擇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擔責任(《民法典》第925條)。
涉及不動産、重大資産處置時,需書面授權以避免效力争議(《民法典》第135條)。
受托人轉委托(Sub-agency)須經委托人同意,否則承擔過錯責任(《民法典》第169條)。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線上版):https://lawyer.get.com.tw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大法寶數據庫:https://www.pkulaw.com
委托行為是民事法律中的核心概念,其定義和特點可綜合權威法律來源歸納如下:
委托行為指委托人通過合同形式,将自身權利或事務交由受托人處理的法律關系。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維度 | 委托行為 | 代理行為 |
---|---|---|
法律關系 | 僅涉及委托人與受托人 | 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
行為類型 | 可包含法律行為或事實行為 | 僅限意思表示類法律行為 |
對外效力 | 不直接約束第三人 | 直接對第三人産生法律效力 |
建議結合具體場景參考《民法典》關于委托合同的規定(第919-936條),或咨詢專業律師獲取個案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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