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utstanding stock
not
bring to account; call to account; liquidate; liquidation; reckoning
【經】 liquidate; liquidation; make down; settlement; square
account; score
【經】 account title; accounting item
在漢英詞典語境中,“未清算的帳目”指尚未完成資金或權益交割的財務記錄,對應的英文術語為“unsettled accounts”或“outstanding accounts”。這類帳目通常存在于企業間的交易、銀行結算系統或國際金融業務中,表現為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待核銷債務等狀态。例如,國際貿易中若買方未完成貨款支付,賣方的會計賬簿上會保留該筆未清算的帳目,直至資金實際到賬。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IFRS 9)的定義,未清算帳目需滿足兩個核心條件:一是存在具有約束力的支付義務,二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清算截止日期。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要求此類帳目必須單獨列示,以反映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典型場景包括:信用證到期未兌付、跨境電彙在途資金、票據貼現未到期等情況。
權威文獻如《牛津商業英語詞典》特别指出,該術語在銀行業務中特指“清算周期内未完成軋差的交易”,例如證券交易日(T日)與結算日(T+2)之間的持股狀态。企業財務報表附注中,未清算帳目需披露交易對手方信用評級、預期清算時間等關鍵信息,該規範源自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第5號解釋公告。
“未清算的賬目”指尚未完成財務清算的交易款項或財務記錄,即相關資金或交易處于未最終确認或結算的狀态。以下是具體解釋和相關場景:
未清算的賬目通常指: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或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相關網頁中的實務案例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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