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dissolved
not
get rid of; relieve of; break off; free from; release from; unpack
【醫】 de-; des-
【經】 absolve; dissolution; exoneration; removal; rescission
"未解除的"在漢英詞典中通常指尚未終止、撤銷或消除的法律狀态或責任關系。根據《牛津漢英雙解法律詞典》釋義,該詞對應英文翻譯為"unrelieved"或"undischarged",特指在法律層面仍保持效力的義務或限制。
《朗文當代高級法律辭典》指出該術語多用于以下語境:
《元照英美法詞典》特别強調該詞在英美法系中的特殊含義,當用于"undischarged prisoner"時指刑期未滿的在押犯,用于"undischarged bankrupt"時指尚未恢複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破産人。該詞典同時注明,此類法律狀态的解除需通過正式司法程式完成。
“未解除的”在不同語境下含義有所差異,需結合具體領域和背景理解。以下是主要解釋及相關法律依據:
指行政處分仍在有效期内,當事人尚未完成解除程式的狀态。具體表現為:
如取保候審未解除,可能涉及兩種情況:
指勞動者與前一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此時:
建議:涉及法律場景時,需結合《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等具體條款,并咨詢專業法律人士。不同領域的“未解除”法律後果差異較大,需根據實際情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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