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bad law
在法律語境下,“違背法律”指行為主體實施的行動與現行法律條文或原則發生沖突,且該行為未通過法定程式獲得豁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對法律效力的界定,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件:(1)存在明示禁止性規定;(2)行為與禁止性規定形成實質抵觸;(3)行為主體具備法定責任能力。
從法律後果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3條明确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在刑事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将"危害社會行為"與"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作為犯罪認定的雙重标準。
需注意與"法律規避"的區分,後者屬于利用法律漏洞的合法行為。國際私法領域,《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條特别強調,強制性規定不得通過當事人協議排除適用。英語法律文本中對應的術語包括"violate the law"(普通法系表述)和"contravene legal provisions"(成文法系表述)。
“違背法律”通常指行為或做法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即通常所說的“違法”。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本定義
違法是指個人或組織的行為與現行法律、法令等強制性規範相抵觸。例如,挪用公款、違反交通法規等行為均屬于違法。這一概念強調行為與法律條文之間的直接沖突。
核心特征
近義詞與反義詞
近義詞包括“不法”“非法”“犯法”等,反義詞則為“合法”“守法”。需注意,“違反”一詞適用範圍更廣,可包含法律以外的規則(如道德、合同),而“違法”特指違反法律。
示例說明
例如:某公務員利用職權為他人違法辦理取保候審并收受賄賂,即同時觸犯《刑法》中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參考案例)。
法律意義
違法行為的認定需依據具體法律條文,不同違法類型對應不同處理程式,如民事違法通過訴訟解決,刑事違法則由司法機關介入。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數據庫或司法解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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