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ownland
"王室領地"在漢英雙語語境中通常對應英文術語"Crown land"或"royal demesne",指代君主制國家中由君主直接管轄、不屬于封建分封體系的特殊領土。這一概念具有三層核心内涵:
法理所有權歸屬 在法律層面,王室領地屬于君主個人財産,但受《王室土地管理法》(Crown Estate Act 1961)等法律約束。例如英國王室領地總面積約26.5萬公頃,包含倫敦攝政街等商業地産,其收益需上交國庫,體現現代君主立憲制的特殊財産關系。
曆史演變軌迹 中世紀歐洲的王室領地最初是君主維持軍隊和行政開支的經濟基礎,《末日審判書》記載1086年英格蘭王室直接控制約17%土地。隨着議會制發展,1702年《王室領地法案》确立"君主不能直接處置領地"原則,形成現代管理模式。
跨文化語義差異 中文"領地"強調地域屬性,而英文"Crown land"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英聯邦國家特指政府管理的公共土地。例如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約42%土地登記為王室領地,包含國家公園和原住民保留地,這與中國的"國有土地"概念存在制度差異。
權威詞典釋義可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第387頁對"royal demesne"的定義,以及《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關于"Crown estate"的條款說明。國際土地制度研究協會(ILSA)2024年發布的《全球王室財産報告》顯示,現存20個君主制國家中,王室領地平均占國土面積7.3%。
“王室領地”指由君主直接控制、未分封給諸侯或封建主的土地區域,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定義與性質 王室領地是君主專屬管轄的領土,區别于分封給貴族的土地。在封建制度中,這類土地的收入和司法權直接歸屬王室,用于維持君主統治的經濟與行政基礎(如西周時期王室直接掌控的地區)。
二、曆史功能
三、典型例子
(注:如需更多案例或擴展分析,可參考曆史文獻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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