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get; unlearn
"忘掉"作為漢語常用動詞短語,其核心語義指主動或被動地失去對某事物的記憶或感知。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該詞包含兩層含義:一是記憶功能的失效,二是主觀意識的摒棄行為。其英文對應詞為"forget",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被解釋為"to be unable to remember something that happened in the past or a fact that you knew before"。
從構詞法分析,"忘掉"由詞根"忘"(表記憶喪失)與結果補語"掉"(表動作完成)構成,體現動作的完結性特征。相較于近義詞"忘記","忘掉"更強調動作的終結狀态,如《現代漢語八百詞》指出:"忘掉"常與"已經""徹底"等副詞搭配,表示完全的遺忘過程。
在認知語言學視角下,該詞涉及記憶加工機制的三個階段:編碼失敗(encoding failure)、存儲衰退(storage decay)和提取失敗(retrieval failure)。美國心理學會(APA)的研究表明,主動遺忘涉及前額葉皮層對海馬體的抑制調節(來源:APA官網認知神經科學專欄)。
典型使用場景包括:1)日常記憶失誤(如"我忘帶鑰匙了"對應的"I forgot the keys");2)情感創傷處理(心理學術語中的"動機性遺忘");3)信息過濾機制(認知心理學中的"選擇性遺忘")。英國語言學家David Crystal在《劍橋語言百科全書》中強調,這類動補結構的短語在漢英轉換時需注意及物性的匹配問題。
“忘掉”是一個漢語動詞短語,由“忘”(忘記)和“掉”(表示動作完成或結果)組成,通常指徹底不再記憶某事物或主動選擇不再回憶。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記憶消失
指因時間流逝、注意力轉移等原因,導緻原本記住的内容從腦海中消失。
例:我忘掉了昨天的會議時間。
主動舍棄記憶
強調主觀上選擇不再回想,常用于情感或心理層面。
例:她想忘掉那段不愉快的經曆。
如果需要進一步分析特定語境中的用法,可以提供例句,我會為您解讀細微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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