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ranei heredes
ab extra
heir; inheritor; successor
【經】 heirs
在漢英詞典及法律語境中,“外來繼承人”指非基于法定血緣、婚姻關系,而是通過遺囑指定或法律特别規定獲得繼承權的人。其核心含義如下:
“外來繼承人”強調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缺乏傳統親屬紐帶(如血親、姻親),其繼承資格源于: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遺囑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承糾紛的司法解釋。
英文常譯為“Alien Heir” 或“Stranger to the Blood”,法律文獻中需區分: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A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Stranger to the Blood”強調無血緣關聯性。
來源:中國《民法典》繼承編;Comparative Succession Law(牛津大學出版社)。
在跨境繼承案件中,“外來繼承人”可能面臨繼承權認證沖突(如不同法域對遺囑效力的認定差異),需依據國際私法規則确定準據法。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驗證的線上法律數據庫鍊接,此處援引權威文獻名稱及法律條文編號。建議通過官方渠道(如全國人大官網、Westlaw/HeinOnline數據庫)查閱原文。
“外來繼承人”并非嚴格的法律術語,但可以理解為涉外繼承法律關系中的一類主體,通常指具有外國國籍或住所的繼承人。以下是具體解釋及相關法律背景:
定義與適用場景
在涉外繼承中,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外國人,或包含外國人,則構成涉外繼承的法定情形之一。此時,“外來繼承人”即指這類非本國國籍的繼承主體。
法律特征
實際影響
關聯涉外因素
除繼承人涉外外,涉外繼承還可能涉及被繼承人國籍、遺産所在地或法律事實(如遺囑訂立、死亡宣告)發生在國外等情形。
建議涉及此類問題時,優先依據被繼承人國籍或遺産所在地的法律規定,必要時咨詢專業涉外繼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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