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xchange proviso clause
foreign currency; foreign exchange
【經】 foreign exchange; forex
salvo
【經】 reservation clause; reserve clause; saving clause
外彙保留條款(Foreign Exchange Retention Clause)是外彙管制政策中的核心機制,指國家要求企業或個人将部分外彙收入按法定比例留存于指定賬戶,其餘部分強制結彙為本國貨币的制度安排。以下從法律與金融雙視角解析其内涵:
強制性留存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彙管理條例》第7條,境内機構外彙收入需按"外彙留存比例"保留部分外彙,其餘售予外彙指定銀行(參見《外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該條款本質是外彙資源國家統籌管理的法定工具。
比例動态調整特征
保留比例由外彙管理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動态調整。例如1994年彙改時出口企業保留比例為50%,2007年調整為強制全額結彙,2012年後又逐步放寬至可保留外彙收入的80%(國家外彙管理局政策沿革文件)。
維護彙率穩定
通過控制市場外彙供給量,防止本币彙率劇烈波動。國際貨币基金組織(IMF)在《外彙安排與管制年報》中将此類條款歸類為"資本項目管制工具"(IMF Annual Report on Exchange Arrangements and Restrictions)。
保障國際支付能力
強制結彙部分充實國家外彙儲備,确保關鍵物資進口支付能力。央行數據顯示,該制度曾使中國外彙儲備在2000-2010年間增長12倍(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年報)。
2012年《貨物貿易外彙管理改革試點辦法》取消強制結彙,轉為"意願結彙"制度,但金融機構仍保留向央行售彙義務。現行制度下:
法理依據:現行制度框架參見《外彙管理條例》第9條及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2號修訂條款。
外彙保留條款是國際貿易或金融合同中常見的約定,主要用于規避彙率風險或保障交易安全。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解釋:
基本定義 外彙保留條款通常指在跨境交易合同中,雙方約定以特定外彙進行結算,并設置相關保值措施或所有權保留機制。其核心目的是減少因彙率波動或貨币貶值導緻的損失。
主要類型與内容
應用場景
法律依據 此類條款需符合《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及交易雙方所在國的外彙管理規定。
提示:具體條款設計需結合交易貨币穩定性、支付周期等因素,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或金融機構以完善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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