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roit de detraction
alien
【法】 aliens; foreign settlers; resident aliens
involuntary discharge of urine; leave behind; lose; omit
【經】 output-input ratio
area; border; condition; territory
levy; taxation; toll
【經】 assess a tax; imposition; imposition of tax; tax; taxation
“外僑遺産出境征稅”是涉及外籍人士在華資産繼承與跨境轉移的稅務概念,其核心包含遺産稅和出境稅兩類稅種的關聯性征收。以下從漢英對照及專業角度分層解析:
術語漢英對照與定義
遺産稅的征收邏輯
遺産稅(Estate Tax)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産總額為課稅對象,屬于財産稅範疇。國際上普遍采用超額累進稅率,例如美國對超過100萬美元的遺産征收18%-50%的稅款,具體根據遺産規模分段計算(如150萬美元以下稅率為49%,250萬美元以上為50%)23。目前中國尚未正式開征遺産稅,但部分國家(如美國)對公民的全球資産征收遺産稅,包括在華資産。
出境稅的應用場景
若外籍人士将繼承的境内資産變賣或轉移至境外,可能觸發“出境稅”。該稅種旨在防止資本外流,通常按資産轉移金額的一定比例征收。例如,部分國家要求對超過一定阈值的跨境資金流動申報并繳稅,但中國當前暫無專門立法,實踐中需結合外彙管制與相關稅法條款綜合判定5。
國際經驗與政策差異
全球約100多個國家實施遺産稅制度,主要分為總遺産稅制(如美國)、分遺産稅制(如法國)和混合稅制。總遺産稅制先稅後分,由遺囑執行人繳納;分遺産稅制則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系差異化征稅35。跨境資産轉移還需考慮雙邊稅收協定,避免重複征稅。
參考來源:搜狗律師235、豆丁網4。
“外僑遺産出境征稅”指外國僑民在本國去世後,其遺産若要轉移至境外時需繳納的稅款,屬于遺産稅或跨境財産轉移稅務範疇。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術語核心是針對外僑遺産跨境轉移的稅務處理,具體規則需結合各國稅制。若需進一步了解某國政策,可參考當地法律或稅務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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