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eign lawyer
foreign country
Templar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外國法律家”通常譯為“foreign jurist”,指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并在非本國司法體系内從事研究或實踐的法律學者、法官、律師等專業人士。其核心含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術語定義
“jurist”在英美法語境中強調系統性法律理論研究能力,《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義為“精通法律科學,尤其擅長法律解釋與理論構建的學者或法官”。前綴“foreign”明确其國籍或執業地域的非本土屬性。
法律體系分類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釋義,該群體常按法系細分為:
國際比較法協會(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指出,外國法律家在現代法治文明傳播中承擔着法典移植解讀(如日本明治時期對德國民法的引入)、跨國司法協作(如海牙國際法院的法律顧問)等專業職能。
參考來源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https://iuscomparatum.org/
“外國法律家”是一個複合詞,需拆解為“外國”和“法律家”兩部分理解:
“外國法律家”泛指在非本國法律體系中,從事法學研究、理論創新或法律體系構建的專家,其貢獻可能涉及國際法、比較法或特定法律學科。典型例子包括格老秀斯、羅馬法學家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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