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tirement allowance
quit working
【法】 retire; retire from office
grant-in-aid; subsidy; subvention
【經】 grant in aid; grants; subsidy; subvention
退職補助金(Severance Payment)是指雇主在員工因非自願原因離職時,根據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其核心功能是保障勞動者在失業過渡期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時體現企業對員工權益的履行責任。
法律依據與適用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在特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下需支付經濟補償,例如:勞動合同到期終止(非勞動者主動續籤)、企業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導緻勞動者辭職等情形。該補償标準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計算基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計算方式與發放規則
補償金額按勞動者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不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參考《社會保險法》關于經濟補償的規定)。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特殊行業或國有企業可能存在補充性退職福利,需結合《企業年金辦法》等制度綜合考量。
與退休金的本質區别
不同于養老保險體系下的退休金(Pension),退職補助金屬于勞動關系終止時的法定補償,不具備定期發放特性。世界銀行研究報告指出,中國退職補償制度與OECD國家的遣散費(Redundancy Pay)制度具有相似的社會保障功能,但具體實施細則更強調用人單位主體責任。
退職補助金(或稱退職費)是指員工因退職而獲得的經濟補償,主要涵蓋生活費、醫療待遇等,其标準和發放方式依據國家規定及工作年限确定。以下是具體解釋:
退職補助金是國家或企業向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發放的定期生活補貼,屬于社會保障範疇。主要適用對象包括:
退職生活費:
個人賬戶養老金:
特殊補貼:
提示:具體标準可能因地區或單位政策調整,建議咨詢當地人社部門或單位人事處獲取最新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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