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pset a decision
overthrow; cast down; cancel; overset; overturn; pull down; repudiate; topple
【法】 overcome; overturn; subvert
【法】 original judgment; original sentence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推翻原判”指上級法院撤銷或否定下級法院原有判決的法律行為。其核心含義及英譯如下:
字面釋義
“推翻”意為徹底否定或廢棄(overturn, reverse);“原判”指原有司法判決(original judgment)。
完整英譯:overturn the original judgment(最常用)或reverse the prior ruling。
法律語境延伸
特指上訴法院(appellate court)或再審程式中發現原判存在法律錯誤、證據缺陷或程式違規時,撤銷原判決并發回重審或改判。
英譯擴展:
民事訴訟
如原判違反訴訟程式(如未保障當事人辯論權),上級法院可援引《民事訴訟法》第177條推翻原判(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刑事訴訟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8條,二審法院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應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來源:全國人大《刑事訴訟法》官方釋義)。
在普通法(Common Law)體系中,“推翻原判”對應:
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案中推翻“隔離但平等”原則(來源:美國最高法院判例集,347 U.S. 483 (1954))。
中文表述 | 推薦英譯 | 適用場景 |
---|---|---|
推翻原判 | Overturn the judgment | 通用表述 |
撤銷原審判決 | Set aside the trial verdict | 強調一審判決被撤銷 |
發回重審 | Remand for retrial | 案件需下級法院重新審理 |
權威參考來源:
根據多個來源的綜合分析,“推翻原判”是法律術語,指上級法院通過審理程式否定原審判決的效力,并作出新的裁決。以下是具體解釋:
指在司法程式中,上級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存在錯誤或不當,通過法定程式撤銷原有判決結果,并重新作出裁決的行為。例如死刑改判為死緩,或通過新證據完全否定原判決結論。
啟動條件
需存在法定再審事由,如發現新證據足以影響判決結果(《民事訴訟法》第207條),或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程式違法等。
效力範圍
可能完全撤銷原判(如宣告無罪),也可能部分修改原判(如刑期調整)。與“改判”的區别在于,改判可能僅調整量刑,而推翻原判更強調對原判決的根本否定。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程式細節,可參考《民事訴訟法》第207條,或通過司法案例庫查詢相關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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