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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佃通知英文解釋翻譯、退佃通知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notice to quit

分詞翻譯:

退的英語翻譯:

cancel; fade; move back; quit; recede; retreat; withdraw

佃的英語翻譯:

rent land

通知的英語翻譯: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專業解析

退佃通知是土地租賃關系中,出租方(地主)或承租方(佃農)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對方發出的要求終止土地租賃合同(佃約)的正式書面文件。其核心含義與法律效力如下:

  1. 定義與法律依據

    在中文法律語境下,“退佃”指解除土地承包或租賃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内發包方原則上不得收回承包地,但存在法定情形(如承包方自願交回、全家遷入設區市等)時,可依法終止承包關系。因此,“退佃通知”是啟動這一法定或約定解除程式的正式文書,需明确表達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英文對應術語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退佃通知”通常譯為“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enancy” 或“Notice to Quit (for agricultural lease)”。其中:

    • Termination of Tenancy 強調租賃關系的終止。
    • Notice to Quit 是普通法系中要求租戶搬離租賃物的标準法律術語,適用于包括農地在内的各類租賃。
  3. 實務要點與效力

    • 發出主體:可由出租方(如村集體、地主)發出(行使收回權),也可由承租方(農戶)發出(主動退租)。
    • 必備内容:應包含明确的退佃/終止租賃意思表示、依據(法定理由或合同條款)、生效日期(需遵守法定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涉及的租賃物(地塊信息)及當事人信息。
    • 形式要求:通常要求書面形式,以作為關鍵證據。
    • 提前通知期:法律或合同常規定需提前一定期限(如30日、60日或一個耕作季)通知,以保障對方權益。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退佃通知”是傳統租佃關系或現代租賃場景中,出租方(如地主、房東)向承租方(佃戶、租客)發出的終止租賃關系的正式告知文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2.適用情形

3.法律與程式要求

4.特殊含義

5.注意事項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操作流程,建議參考權威法律文件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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