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ak off an engagement
"退婚"指解除已訂婚約的行為,對應英文翻譯為"break off an engagement"或"terminate a betrothal"。在漢英法律文化對比中,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維度:
法律契約解除
指通過法定程式撤銷婚約,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強調雙方需通過協商或司法途徑解除婚約關系(來源:全國人大官網《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
傳統禮俗範疇
在中國傳統婚俗體系中,退婚涉及"六禮"程式的逆向操作,需遵循《儀禮·士昏禮》記載的禮節性返還聘禮等程式(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禮制研究)。
跨文化差異
相較于英語國家"engagement"主要視為情感承諾,漢語"婚約"具有更強的法律約束性。牛津英語詞典将"break off engagement"定義為單方面終止婚姻意向,而中國法理要求責任劃分(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婚姻術語詞條)。
現代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發布的典型案例強調,婚約財産糾紛應參照《民法典》合同編相關規定處理,體現其法律屬性的強化趨勢(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第17批指導性案例)。
退婚是指解除已訂立的婚約,即雙方或單方在正式結婚前取消婚姻約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退婚的核心是取消婚約,常見于訂婚後的反悔或協商解除關系。傳統上多指女方主動提出,但現代用法不限于性别。例如《初刻拍案驚奇》中金朝奉為避官司選擇退婚:“但得退婚,不緻受累,那在乎這幾兩銀子!”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細節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初刻拍案驚奇》等文獻或民事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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