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djustment of actual total loss
實際全損的理算是保險理賠領域的核心概念,指保險标的物因承保風險導緻物理形态完全滅失或喪失原有用途,且無法恢複時,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全額賠付的損失核算過程。其英文對應術語為"Adjustment of Actual Total Loss",具有以下三層含義:
法律判定标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246條,實際全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保險标的物完全毀損;②标的物喪失原有屬性且無法修複(如船舶沉沒後無法打撈);③被保險人永久喪失對标的物的所有權。這一标準與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57條的立法精神一緻,體現了國際通行的判定原則。
理算技術規範
依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財産保險損失理算指引》,理算師需通過五步流程确認全損:①查勘事故現場并收集證據;②核實保單承保範圍與除外責任;③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技術鑒定;④計算保險金額與免賠額的適用關系;⑤出具附有公估報告的理算結論書。該流程要求同時參照國際理算師協會(IIA)的《全損認定操作标準》。
實務應用場景
在倫敦保險市場實務中,常見于三種情況:①船舶全損(船舶沉沒且打撈成本超過殘值);②貨物全損(易腐貨物因運輸延誤完全變質);③推定全損轉化(修複費用超過保險價值時,被保險人發出委付通知後按實際全損處理)。此類案例在《勞合社海事保險案例彙編》中有詳細記載,為全球保險業提供判例參考。
實際全損的理算是指保險标的因事故完全滅失或失去原有價值時,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的計算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實際全損指保險标的在物質形态或經濟價值上完全滅失,無法修複或失去商業價值。常見情形包括:
賠償金額計算需分情況處理,公式如下:
保險金額 > 實際價值時
$$賠償額 = (實際價值 - 殘值) times 事故責任比例 times (1 - 無賠率)$$
例如:車輛實際價值10萬元,殘值1萬元,責任比例100%,無賠率0%,則賠償9萬元。
保險金額 ≤ 實際價值時
$$賠償額 = (保險金額 - 殘值) times 事故責任比例 times (1 - 無賠率)$$
若保險金額為8萬元,其他條件同上,則賠償7萬元。
以上内容綜合了保險條款與實務操作,具體案例需結合保單約定。如需完整信息,可參考保險條款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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