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mbassador; delegation; envoy; legate
"使節"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國家派遣的外交代表,負責處理國際事務并維護本國利益。英文對應詞為"diplomatic envoy"或"ambassador",該概念可追溯至周代"行人"制度。其内涵包含三個維度:
職能特征
作為主權國家的法定代理人,使節承擔遞交國書、參與談判、締結條約等職責(《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3條規定其核心任務包括"代表派遣國"和"促進友好關系"。
等級體系
現代外交體系中分為特命全權大使、公使、代辦三個等級,其中大使享有最高外交禮遇(參考《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中國現存最久使節機構為1877年設立的中國駐英國大使館。
符號象征
使節手持的"節杖"在古代既是身份憑證,也代表國家尊嚴。漢代張骞持節出使西域的典故,印證了該職位在文明交流中的曆史價值(《辭海》網絡版)。
典型例句:"聯合國秘書長接見了新任中國常駐使節",此處"使節"特指駐國際組織的外交代表。該詞在《新華詞典》中被标注為"正式外交用語",與普通"外交官"存在語義範疇差異。
“使節”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文化語境中有不同含義,以下是綜合解釋:
指國家間正式派遣的外交代表,分兩類:
最初指符節信物,而非人員:
現代使節核心職能包括:
注:當代外交實踐中,使節需遵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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