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eutralize
employ; envoy; if; probe; send; use
came; come off; get; go; turn into
【法】 become
be of no effect; invalidity; impotence; inefficacy; nullification; nullity
【計】 IDL; ineffectiveness
【醫】 inefficacy
【經】 inefficiency; null and void
在漢英詞典中,"使成為無效的"對應英文動詞為invalidate,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法定程式或權威行為取消某事物的法律效力或實際作用。該術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以下分層釋義:
法律效力廢止
指通過司法判決、立法修正或行政命令使合同、遺囑、專利等法律文件失去原有約束力(《元照英美法詞典》第3版,p.1205)。例如法院可依據《合同法》第52條invalidating顯失公平的協議。
事實作用消除
在非法律語境中,表示使實驗數據、研究成果或理論假設失去支撐依據。如《牛津法律術語詞典》指出,新證據出現可能invalidate既有科學結論。
技術領域特殊應用
計算機科學中特指使緩存數據、訪問令牌等數字憑證失效的操作機制,此用法收錄于IEEE标準術語庫(IEEE Std 610.12-1990)。
該動詞與nullify、void存在細微差異:nullify側重徹底廢止(如條約廢除),void強調自始無效,而invalidate包含通過後續行為撤銷有效狀态的動态過程(《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使成為無效”是一個動詞短語,指通過某種行為或措施使事物失去原有的效力或效果。以下是詳細解析:
法律領域
常用于描述法律文件、合同等失去約束力,如英語中對應的法律術語“nullifier”(使無效者)()。
日常語境
指使方法、行為等失去作用,例如:
蘇轼《辭免翰林學士第二狀》中提到“已試無效”,意為嘗試後未達預期效果()。
該短語的核心是通過主動行為導緻原有狀态失效,適用于法律、日常事務等多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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