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妥"是漢語常用形容詞,指言行舉止或處理方式不恰當、不合適的狀态。該詞具有三層核心含義:
語義層面(《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表示"不合適、不恰當",強調行為或決策缺乏合理性,例如"此舉恐有不妥"。其否定前綴"不"與詞根"妥"(妥當)構成反義關系,體現對事物恰當性的否定判斷。
語用特征(《牛津漢英詞典》):在交際中常作委婉批評用語,如"您的提議雖好,但執行方式似有不妥"。相較于直接否定詞,其語義強度更接近英語的"inadvisable"或"ill-advised",既表達反對立場,又保留協商空間。
跨文化對照(《新世紀漢英大詞典》):對應英語表達包含形容詞性"improper/inappropriate"與動詞短語"find fault with",但漢語"不妥"更側重主觀判斷而非客觀規則違反。例如"衣着不妥"既可指違反禮儀規範(improper),也可指審美失當(inappropriate)。
該詞的權威釋義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線上版(http://xh.5156edu.com),其曆史用例可追溯至清代《紅樓夢》第五十六回:"這話說的又欠妥了",顯示該詞在近代漢語中已形成穩定語義。
“不妥”是一個形容詞,表示言行或事物不適當、不得體,常用于評價違背社會規範或常理的情形。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不妥”強調言行舉止或決策不符合公共道德、禮儀或常理。例如《紅樓夢》中提到“行事不妥”,毛澤東也用于批評“根本路線不對”的情形。
不合適、不恰當
指具體行為或安排存在不合理性。例如:“這塊地凹凸不平,作為足球場實在不妥”,或口頭約定後毀約“恐怕不妥”。
不測或未知風險
古義中可表示潛在危險,如《醒世恒言》中“恐防不妥”指擔心意外發生。
特殊語境含義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漢語詞典》或《紅樓夢》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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