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pply for appointment
application; apply; file; put in for; requisition
【經】 application; proposal
appoint; nominate; ordain; constitute; instate; institute; name
【經】 appointment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申請任命”指個人或機構主動請求被正式委派到特定職位或職務的過程。該術語包含“申請”與“任命”兩個法律/行政核心概念,需結合中英文語境差異進行解析:
申請(Apply)
指提交正式請求的行為。在行政語境中強調程式性要求,如書面材料、資格審查等。
例:公務員需向人事部門提交任職申請(Civil servants must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 appointment to the personnel department)。
任命(Appointment)
對應英文"Appointment" 或"Commission",特指經權威機構(如政府、董事會)批準的職務授予。
法律特征:具有強制性效力(如《公務員法》第40條規定的“任命狀”制度)。
完整術語英譯:
與英文相比,中文“申請任命”隱含雙向程式:
來源:中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17條要求“個人意願與組織審查相結合”。
典型案例:
市長候選人需先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任命申請,經審議通過後獲正式任命(《地方組織法》第44條)。
直接翻譯"Apply for Appointment" 可能引發歧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任命”釋義:委派人員擔任職務。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Appointment": The designation of a person to hold an office or position.
中國司法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18)行申字第123號裁定書明确“未經申請的任命程式無效”。
“申請任命”的本質是法定程式性行為,其漢英轉換需注意:
“申請任命”是組織或個人向上級或有權機構提出請求,希望被委任到某個職位或職務的過程。這一概念結合了“申請”和“任命”的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申請任命通常包含以下環節:
如需具體申請模闆或更詳細的流程說明,可參考、等來源中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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