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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員席英文解釋翻譯、審判員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judgement seat
【法】 judgement seat

分詞翻譯:

審判員的英語翻譯:

【法】 judge; judge of the trial bench; judicature; judicial officer
judiciary; ordinary

席的英語翻譯:

banquet; feast; mat; seat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審判員席"指代法庭中審判人員(包括法官及人民陪審員)就座的特定區域,其核心功能是體現司法權威與審判活動的程式正當性。該術語對應的英文翻譯為"judicial bench"或"judges' panel",在英美法系中常與"bar"(律師席)形成空間區隔。

從司法實踐角度分析,審判員席具有以下特征:

  1. 空間象征性:作為法庭物理空間的核心區域,通常高于當事人席位,體現司法權的至高性和中立性。
  2. 人員構成: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九條,基層法院審判員席可由法官獨任或合議庭形式組成,中級以上法院必須組成合議庭。
  3. 職能載體:審判員在此區域完成證據審查、法律適用及判決宣告等法定職責,其席位布局需符合《法庭技術标準》規定的視聽識别要求。

該術語的漢英對應關系揭示了中國司法制度對兩大法系特征的融合——既保留大陸法系職權主義審判模式,又吸收當事人主義訴訟元素。在實體法層面,《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明确要求審判長在席位就座後宣布開庭程式,凸顯其程式法意義。

網絡擴展解釋

“審判員席”指法庭中審判員(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的專用座位,屬于審判席的組成部分。以下從三方面綜合說明:

一、定義與法庭設置 審判員席是法庭審判區域的專用席位,位于審判席上,供審判員或審判長就座。根據審理程式不同,審判席人數有差異:

二、審判員職責關聯性 審判員席的功能與審判員職責直接相關:

  1. 審判員需具備法律專業資格,負責案件審理與判決;
  2. 在獨任審判時,審判員席對應獨立裁判權;在合議庭中,審判員需與其他成員共同評議案件。

三、與其他席位的區分 審判員席與當事人席位有明确界限:

如需了解更具體的法庭布局或審判程式細節,可參考(澎湃新聞)和(搜狗律師)的權威說明。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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