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剩餘物"在漢英對照語境中可定義為:生産、使用或分解過程中未被完全消耗或轉化的殘留部分(residue/remaining matter)。該術語具有多學科應用特性,其核心要素包含:
物質守恒原理
根據《牛津漢英雙解化學詞典》,剩餘物特指化學反應中未參與反應的原始物質,或反應生成的新物質混合物。例如工業流程中未轉化的原料常被歸類為工藝剩餘物。
環境科學延伸
世界衛生組織《廢棄物管理術語手冊》将剩餘物細分為有機殘餘(如食物殘渣)與無機殘留(如金屬碎屑)兩大類别,強調其區别于廢棄物的可再利用屬性。
法律界定标準
中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司法解釋明确,具有明确再利用途徑的殘留物質不屬于法律定義的"廢棄物",此類區分直接影響企業環保責任認定。
語言學對應關系
《新世紀漢英大詞典》标注"剩餘物"對應三種英文表述:residue(強調化學殘留)、remainder(側重數學餘量)、surplus(特指超額剩餘),不同語境需選用準确對應詞。
該術語的精确理解需結合具體學科語境,建議參考中國科學技術術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規範譯法數據庫(術語線上termonline.cn)獲取權威定義。
“剩餘物”是一個多學科概念,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一、社會學領域
帕累托提出“剩餘物”(residues)與“派生物”(derivations)的二元理論:
二、自然科學領域
三、日常語言範疇
指從整體中去除部分後餘留的事物,強調“多餘或未被消耗的實體”。例如:
補充說明:
建議根據具體學科或場景選擇定義。如需特定領域深入分析,可進一步說明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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