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timely recognition
discomfort; indisposed; unwell
【醫】 ill-health; indisposition; malaise
days; hour; occasionally; opportunity; seanson; time
【醫】 chron-; chrono-
acknowledge; admit; confess; grant; allow; concede; profess; recognize
【經】 acknowledge; recognize
“不適時承認”在漢英對照語境中可拆解為兩層語義核心:
時間錯位性
“不適時”對應英文“inopportune”或“untimely”,指行為與客觀條件、社會共識或事件進程存在時間軸上的沖突。例如在危機尚未公開時單方面承擔責任(untimely admission of liability),可能引發法律風險或輿論反噬。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此類行為可能構成“證據排除規則中的非自願供述”。
承認行為的複合後果
“承認”對應的“acknowledgment”在法律英語中特指“對事實的正式認可”(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當與否定性時間狀語結合時,該短語常出現在國際仲裁文書,指代“在舉證期限結束後提交的認罪陳訴”(delayed confession),這類證據的采信度需結合《海牙取證公約》條款判定。
語義延伸層面,該短語在跨文化交際中可能涉及“面子理論”(Face Negotiation Theory)的應用。根據Gudykunst《跨文化交際理論》,東亞語境下過早承認錯誤可能被視為破壞群體和諧,而西方契約社會更強調即時擔責的正當性。
“不適時承認”指在錯誤或不合時宜的時間點對某事實、行為或觀點表示認可或接受。這一表述包含兩層核心含義:
“承認”的基本定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承認表示對既成事實的肯定或認可,常見于以下場景:
“不適時”的附加含義
強調承認的時機不當,可能引發負面後果。例如:
典型影響:
示例:
某公司在産品缺陷曝光初期否認問題,卻在輿論壓力過大後才承認,這一“不適時承認”行為嚴重損害了品牌形象。
建議根據語境判斷“承認”的合理性,結合時效性與事實依據,避免因時機不當引發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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