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個人或組織對社會應盡的義務與道德擔當,強調在決策和行動中考慮公共利益。以下是分層解析:
漢語釋義
指企業、機構或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時,需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環境及社會的道德與法律責任(《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
英文對應詞
Social Responsibility(常用縮寫CSR,即企業社會責任),牛津詞典定義為:
"A moral obligation to act for the benefit of society at large."
來源:Oxford Learner's Dictionaries
管理學經典理論将社會責任分為四層級:
來源:Carroll, A. B. (1991). "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來源: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企業可持續發展指南》
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強調:
社會責任需貫穿價值鍊,平衡利益相關方(Stakeholders)訴求,包括政府、社區與NGO。
來源:WBCSD官方文件《CSR Implementation Framework》
(注:鍊接為相關機構官網,可檢索詳細報告)
社會責任是指組織(如企業、機構)或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需承擔的維護社會整體利益、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義務。其核心内涵可歸納為以下五方面:
一、核心理念
社會責任強調超越單純的經濟目标,關注對利益相關方(員工、消費者、社區、環境等)的影響。它包含法律義務與道德自覺的雙重屬性,既要求遵守法規,又倡導主動承擔更高層次的公益責任。
二、核心維度
三、履行主體
•企業:主要承擔者,需平衡股東利益與社會效益。
•個人:通過環保行為、志願服務等體現公民意識。
•其他組織:如非營利機構需确保運營透明度和公益目标實現。
四、現實意義
•對企業:提升品牌形象,增強長期競争力。
•對社會:緩解環境問題,促進資源公平分配。
•對個人:培養道德觀念,形成良性社會互動。
五、争議與平衡
部分觀點認為企業應優先追求利潤最大化(如所述),但現代理論更強調通過履行社會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例如ISO 26000标準指出其與經濟效益具有協同性。實踐中需通過政策引導、利益相關方監督等方式達成平衡。
如需了解具體行業的社會責任标準或案例,可參考的ISO 26000框架或中的分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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