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lant mortgage bond
equipment; facility; fixing; fixture; installation
【計】 device; implementor
【化】 equipment
【醫】 equipment; unit
【經】 equipment; facility; installation
【經】 debenture mortgage; debt mortgage; mortgage bond
mortgage debenture stock; mortgage debt
設備抵押債券(Equipment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EMBS)是一種以實體設備作為抵押物的資産證券化産品,其核心特征是将企業持有的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産通過法律程式質押,并以此為基礎發行可流通的債務憑證。以下從漢英對照與金融實務角度展開解釋:
定義與法律結構
中文術語“設備抵押債券”對應英文“Equipment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其法律依據主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80條關于動産抵押的規定。發行人将設備資産打包設立特殊目的載體(SPV),投資者獲取的收益權與設備租賃收入或處置價值直接挂鈎。
抵押品範圍
可抵押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機械(如起重機、挖掘機)、醫療設備(MRI儀器)、航空器材(飛機引擎)、半導體制造設備等,具體目錄可參考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動産抵押登記操作指引》。
風險收益特性
該類債券信用評級通常高于企業信用評級,主要依賴于抵押設備的殘值評估及保險覆蓋程度。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2024年報告,設備抵押債券的平均收益率較同級公司債高50-80基點,反映流動性溢價。
市場應用場景
主要應用于航空租賃(如工銀租賃發行的飛機設備ABS)、醫療設備融資(GE醫療設備信托計劃)及制造業設備升級領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備案數據顯示,2024年全球EMBS發行規模已達320億美元。
設備抵押債券是一種以特定設備為抵押品發行的融資工具,主要應用于運輸行業。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設備抵押債券(Equipment Obligations)又稱設備信托憑證,發行方通過法律程式将專用設備(如鐵路機車、飛機等)作為抵押物,為債券持有人提供擔保。若發行人無法償債,抵押設備将被處置以清償債務。
類型 | 抵押物範圍 | 典型發行行業 | 擔保方式 |
---|---|---|---|
設備抵押債券 | 專用設備(動産) | 運輸行業 | 設備所有權信托 |
一般抵押債券 | 不動産/綜合資産 | 多行業 | 直接資産抵押 |
如需進一步了解抵押債券的分類(如限額抵押與可加抵押),可參考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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