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不能依法獲得補救的損害英文解釋翻譯、不能依法獲得補救的損害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amnosa haereditas

分詞翻譯:

不能的英語翻譯:

be incapable of; cannot; unable
【機】 incapability

依法的英語翻譯:

【經】 ipso jure

獲得的英語翻譯:

get; obtain; acquire; attain; earn; gain; make; take
【電】 acquisition

補救的英語翻譯:

remedy; repair
【法】 remedy; repair

損害的英語翻譯:

damage; harm; injure; hurt; blemish; impair; scathe; tamper; wound
【醫】 lesion; nuisance
【經】 damage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和法律術語的角度,"不能依法獲得補救的損害"指因法律體系限制或程式缺陷導緻受害人無法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應有賠償的權益侵害。這一概念涉及三個核心要素:

  1. 法律救濟的局限性

    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legal remedy"的定義,司法補救需滿足"可訴性"(justiciability)和"可執行性"(enforceability)要求。當損害超出法定賠償範圍或缺乏明确責任主體時,可能形成救濟真空。

  2. 損害類型的特殊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侵權責任需符合"過錯、損害事實、因果關系"三要件。但對于精神損害、生态損害等新型權益,可能因立法滞後或司法解釋不明确導緻救濟困難。

  3. 程式性障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指出,超過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88條)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使存在實質損害,法院也無法支持索賠請求。

該術語的英文對應表述為"non-remediable damage under legal framework",常見于比較法研究中描述不同司法管轄區間的救濟差異。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将其歸類為"系統性法律缺陷"(systemic legal deficiency)的産物。

網絡擴展解釋

“不能依法獲得補救的損害”是法律領域中的一個術語,其核心含義是指某些損害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救濟條件,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或補救。以下是具體解釋:

1.定義與法律屬性

這類損害通常屬于日常生活中的損害,而非法律意義上的損害。例如,輕微的財産損失或未達到法定标準的身體傷害可能不被法律視為需補救的損害。其關鍵在于,法律僅對具備“可補救性”的損害提供保護,即損害需滿足補救必要性和可能性。

2.判斷标準

3.常見類型

4.與法律救濟的對比

法律認可的損害需符合《民法典》等法規的具體規定。例如,人身損害需涉及生命權、健康權等法定權益,且需提供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證據才能主張賠償。

“不能依法獲得補救的損害”反映了法律對損害救濟的有限性和選擇性,旨在平衡社會資源與個體權益。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