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rrevocable letter of advice
"不能取消的通知書"在漢英法律術語中通常對應"irrevocable notice"或"non-cancellable notice",指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正式告知文件。該概念的核心要素包含三個層面:
法律效力确定性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不可撤銷通知(irrevocable notice)指發出方在特定期限内不得單方撤回的書面聲明,常見于合同解除、産權交割等法律程式(來源:元照法律詞典)。中國《民法典》第137條對"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有類似規定,強調書面形式的通知在特定條件下具有法律約束力。
構成要件
與普通通知(revocable notice)不同,該文書常見于:
該術語的英譯"irrevocable notice"在國際商事仲裁中具有特殊含義,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5條,特定仲裁通知的不可撤銷性将直接觸發仲裁程式時效。
“不能取消的通知書”通常指在法律或特定場景下具有約束力的書面通知,發出後不可隨意撤銷。以下是詳細解釋:
通知書的基本定義
通知書是以書面形式正式告知或警告某事項的文件,常見類型包括錄取通知、錄用通知、貨運通知等。其核心功能是傳遞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
“不能取消”的法律依據
適用場景
例外情況
若通知書内容存在欺詐、重大誤解或未達成生效條件(如未籤字),可能允許撤銷,但需通過法律程式處理。
建議:收到重要通知書時,應仔細核對條款,必要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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