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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制度英文解釋翻譯、上訴制度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ystem of appeal

分詞翻譯:

上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appeal to
【經】 appeal

制度的英語翻譯:

institution; system
【醫】 regime; regimen; system
【經】 system

專業解析

上訴制度(Appeal System)是指當事人對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不服時,依法向上一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并撤銷或變更原裁判的司法救濟程式。其核心在于通過層級審查保障司法公正與裁判正确性,是法治國家司法體系的重要組成。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1. 漢英術語對照

    • 上訴(Shàngsù):對應英文"Appeal",指當事人請求上級法院複審下級法院裁決的行為。
    • 上訴制度(Shàngsù Zhìdù):英文"Appeal System",即規範上訴程式的法律框架。

      依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對"Appeal"的定義為"請求上級法院審查下級法院裁決的司法程式"

  2. 中國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27條與《民事訴訟法》第164條明确規定,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裁定,有權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式。

二、核心功能與原則

  1. 糾錯機制

    通過上級法院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的複查,糾正可能存在的裁判錯誤(如證據瑕疵或程式違法)。

    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強調上訴程式統一法律適用的功能

  2. 權利保障

    賦予當事人程式救濟權,體現"有權利必有救濟"的法治原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

  3. 兩審終審制

    中國實行二審終審制(Two-Trial Finality System),二審裁判為生效終局裁判(《法院組織法》第12條)。

三、中外制度差異

要素 中國制度 英美法系
審級結構 四級兩審終審制 多層級上訴(如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上訴法院→最高法院)
審查範圍 全面審查事實與法律 通常僅審查法律錯誤(如英國"Leapfrog Appeal")
啟動條件 當然啟動(無實質門檻) 需申請上訴許可(如美國最高法院調卷令Certiorari)

四、權威參考文獻

  1. 法律文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國人大發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版)
  2. 學術著作

    • 陳光中《刑事訴訟法學》:系統闡釋中國上訴程式的價值與運作邏輯。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定義英美上訴制度的核心術語與規則。
  3. 國際文件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第2200A決議)第14條:司法救濟權保障。

網絡擴展解釋

上訴制度是司法體系中的重要程式,指當事人對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時,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的法律救濟機制。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定義與目的

上訴制度允許當事人通過法定程式質疑未生效的裁判結果,以糾正可能的錯誤判決或裁定,保障司法公正。它僅針對一審未生效的裁判,且必須由上級法院審理。

二、適用條件

  1. 主體資格:需為合格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如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同意的辯護人(刑事案件)。
  2. 裁判範圍:僅適用于法律允許上訴的判決或裁定,例如民事/刑事一審未生效結果。
  3. 期限限制:
    • 民事案件:判決15日内、裁定10日内(自送達日起);
    • 刑事案件:判決10日内、裁定5日内(自收到次日起)。

三、功能與意義

  1. 權利救濟:為當事人提供糾錯渠道,保護實體與訴訟權利。
  2. 法律統一:通過上級法院審理,确保法律適用的一緻性。
  3. 司法監督:促進審判質量的提升,維護司法權威。

四、程式特點

五、與其他制度的區别

與申訴不同,申訴針對已生效裁判,而上訴僅適用于未生效的一審結果。

通過這一制度,司法體系在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同時,實現了自我糾錯與法律適用的平衡。具體操作需結合《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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